
结婚三年,所有人都把我当成笑话。因为我的丈夫对我的爱只有七天保质期。因为一次旧伤,每隔七天,他的记忆就会准时清零。忘掉这几天爱过我的痕迹,重新变回那个满心只有初恋的男人。所以,当他的初恋故意逼停我的车,害我遭遇车祸时,没人替我叫救护车。当我拖着浑身是血的身体回到家,他正给手背擦破皮的初恋吹着甜汤。看着我裙摆的鲜血,他眉头紧皱:“又去哪弄得这么脏?书仪刚回国,你非要装出这幅鬼样子扫大家的兴吗?”他全忘了。两天前,他还贴着我的小腹,温柔期待着双胞胎降生。现在,我又成了他眼里的恶毒妻子。我捂着绞痛的小腹,没有哭闹,心彻底死了。傅识则,你的七天太短了。这一次,我不要你了。r1cSM
好了。脸上也重新有了气色,再也不是三年前那个苍白枯槁的怨妇。那是一个初秋的下午。天气很好,我正站在店门口给白玫瑰剪枝。一个男人停在了花店对面的马路上。他戴着鸭舌帽。看起来很沧桑。当他摘下口罩,隔着一条马路静静地看着我时。我握着剪刀的手,微微顿了一下。是傅识则。才三十出头的人,两鬓居然已经有了刺眼的白发。他整个人瘦得脱了相,眼神里透着一种神经质的紧绷感。他没有过马路,只是站在一棵大树下。死死地盯着我的脸。我放下剪刀,平静地迎上他的目光。三年了,他居然还能找到这里。见我没有躲避,他似乎受到了某种鼓励,颤抖着迈开了腿。他走到我的店门前。“南意”他声音沙哑。“我找了你,三年零六个月。”我打量着他,没有说话。因为天气热,他的袖口往上滑落了一截。我看到了他手臂上,密密麻麻的疤痕。不仅是手臂,他的脖子边缘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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