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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冷风中等了半小时才打到车。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到了傍晚。玄关摆着两双拖鞋。浅灰男款歪在一边,莫雨晴的粉色毛绒拖鞋紧挨在旁边。沙发靠背上搭着那条浅灰外套。手机在口袋里震起来。我接起来,妈的声音从听筒传来:“明轩啊,你们今天是不是出发去海市了啊?”“妈,我没去。”电话那头安静了几秒。她那边的电视背景音关了。她声音压低,带着关切。“发生什么了?”我攥紧手机,只觉得心脏发紧。我的声音比我预想的稳:“妈,我不去海市了。”“我买了去南城的票,下周二走。”六年前,我接到南城的,那边给了我极为丰厚的待遇。为了莫雨晴,我拒了。这次,我想去争取回来。去年冬天顾朗失恋,拖着箱子来投奔我。当天晚上我帮顾朗把次卧收拾出来的时候。莫雨晴在门口站了一会儿,酸溜溜道:“你对你兄弟怎么感觉比对我还上心。”我觉得好笑,推了她一把说:“人家刚失恋你别小心眼。”莫雨晴这才勉强答应让顾朗住下来。他早上起不来,我给他煮粥。他说附近不熟,我下班带他认路。莫雨晴一开始说过两次:“他又不是没手没脚。”我还和她生了气:“他刚来这个城市,多照顾一下怎么了。”后来顾朗找到了工作。拿到第一笔工资后他也没提要搬出去住。莫雨晴学会了做他爱吃的糖醋鱼。学会了去便利店的时候顺手带一包他喜欢的大白兔牛奶。我的冰箱上新了一张粉色的便利贴。上面写着“雨晴姐我要吃红烧肉!!”。是顾朗的字。每天的晚餐都会随着这行字而更新。她逐渐忘记了我的口味。忘记我鱼肉过敏。忘记了爱吃香菜的是顾朗,不是我。我走到次卧,蹲下来拉开床头柜抽屉,白色充电线还缠在里面。旁边掉了一颗袖口,是莫雨晴西装上的。我转身回了卧室,把衣柜门拉开。我的衣服挂了大半边,她的衬衫挤在另一边。我拿了三个空纸箱摞在床边,蹲下来开始收拾。两箱装秋冬的衣服,第三箱装零碎的东西。书架第三层掉出来一张车票票根。是当时我打算去南城的车票。纸边泛黄,字迹淡了。当时我放弃了前程独自来到这里,攥着这张票根坐了很久。我对自己说:“你心甘情愿的,别觉得亏。”心甘情愿了六年。也够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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